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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真人”照成搞笑图片 农民状告雅虎网侵犯名誉权

[日期:2007-08-02] 来源:中国法院网  作者:刘妍 [字体: ]

 

因自己的照片登在雅虎网的搞笑图片中,李可(化名)认为北京雅虎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、肖像权,故将雅虎告上了法院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自己的名誉权,消除影响,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七万元。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。

 原告李可诉称,本人是北京延庆县的一名农民。20068月,原告在县城听群众反映说李可的照片上电脑了。于是上网查询,在雅虎(中国)的网站上图片区中赫然发现了十几张原告的照片,并且这些照片均是丑化了原告的形象,在图片的旁边配有讥讽性、侮辱性的言词。这些照片大多是放在搞笑图片库中,更为严重的是雅虎是一家网络搜索引擎的服务商,以雅虎为搜索引擎的十一家网站均有转载。

 原告认为,雅虎网站在从未经过原告允许的情况下,使用、刊登、公开传播了以原告为内容的照片,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。且被告的侮辱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,因为其行为结果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,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,且上述侵权行为传播范围极广,对公众的影响极大,对原告的名誉权损害非常严重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 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因自己的照片登在雅虎网的搞笑图片中,李可(化名)认为北京雅虎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、肖像权,故将雅虎告上了法院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自己的名誉权,消除影响,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七万元。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。

 原告李可诉称,本人是北京延庆县的一名农民。20068月,原告在县城听群众反映说李可的照片上电脑了。于是上网查询,在雅虎(中国)的网站上图片区中赫然发现了十几张原告的照片,并且这些照片均是丑化了原告的形象,在图片的旁边配有讥讽性、侮辱性的言词。这些照片大多是放在搞笑图片库中,更为严重的是雅虎是一家网络搜索引擎的服务商,以雅虎为搜索引擎的十一家网站均有转载。

 原告认为,雅虎网站在从未经过原告允许的情况下,使用、刊登、公开传播了以原告为内容的照片,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。且被告的侮辱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,因为其行为结果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,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,且上述侵权行为传播范围极广,对公众的影响极大,对原告的名誉权损害非常严重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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