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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遇家庭暴力后怎么办?

[日期:2007-07-14] 来源:国泰律师网  作者:封振国律师 [字体: ]

 

“家庭暴力”,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。

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、调解。

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,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,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;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。

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受害人提出请求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 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。

构成犯罪的 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,向人民法院自诉;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,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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